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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贡献1993条经验 获得超5个赞
我认为你可能是对的,它们是等价的(或者看起来确实是这样)
在这两种情况下,如果要删除的项目是列表中的最后一项(例如,如果 next 为 null,则 next.next 是错误),则看起来会出现空指针异常(在 next.next 上)。
如果你通过了 null,当然这也将成为 NPE。
TA贡献1839条经验 获得超15个赞
在第一个方法(第 2 行)中创建节点“next”是不必要的代码行。
两个片段都达到相同的结果。
但是额外的变量赋值(它不会“创建节点”,它只是为现有节点分配一个新名称)所做的是避免调用middle.next
两次,避免两次执行相同的“计算”。
在此示例中,这不会产生任何真正的区别,但一般来说,它可以是一种常见的性能优化,以避免冗余工作(特别是如果涉及执行一些“繁重工作”的方法调用)。不过,在进行这些冒险之前,应该考虑是否值得让代码变得不太易读,特别是考虑到 JVM 将尝试自动进行各种优化。因此,仅将这种心态应用于简单的模式或真正的瓶颈。
最重要的是,为中间结果命名也可以产生更多不言自明的代码(这里也没有太大区别)。
最后的评论:有时(但不是这里)有必要引入额外的变量来临时存储一些东西,否则这些东西会在操作过程中被覆盖,例如著名的int h = x; x = y; y = h;
例子。
TA贡献1860条经验 获得超8个赞
是的,它们是等价的。我更喜欢第一个,因为它避免了表达式的重复middle.next
。
正如@Rick 指出的,当middle
是最后一个元素时,在这两种情况下你都会得到一个 NP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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