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遇到项目 最基本的model 类设计是这样的 model层public class ContractModel extends BaseModel { @Transient private static final long serialVersionUID = -7915586025811092910L; private Integer templatecategary; // //类型(1维保/2维修)是否有偿(1有偿/2无偿)形式(1**加粗文字**收款/2付款) private String name; //合同名称 private String code; //合同编码 }但是后面又继承了这个model层 不知道这样设计有什么好处 public class ContractQueryModel extends **ContractModel**{ public String toString(){ return "Model"+this.getClass().getName()+","+super.toString()+" ,[]"; }}
3 回答

紫衣仙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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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确定你的问题是:“继承的意义”?还是“为什么ContractQueryModel只重写了toString
方法”?
如果是不理解“继承的意义”?那我想,最基本的理解就是为了复用,可以看文档:
文档地址:Inheritance
如果你的疑惑是,为什么继承了半天,最后只重写了toString
方法?
最主要的原因我想是因为作者想要满足开闭原则,想要一个新的toString
方法,又不想对原代码ContractModel
作修改。无论如何,关于细节,你应该直接和作者讨论,说不定他有更深层次的考虑。仅从你的代码片段里,我看不出更多内容了。
补充:
我个人理解,这不算是“代理模式”,原因是她不符合“代理模式”的基本特征,关于代理模式,看如下图解:
由此我们知道,代理模式下,代理类应该和被代理类实现相同接口,这里的ContractQueryModel
不具备此特征。
最后我想谈谈对于设计模式的粗浅理解,所谓设计模式是一种解决特定问题的最佳实践范式,有些模式具备固定特征,有些则不具备。所以仅凭题主的几个简单的类,在脱离上下文的情景下,我很难判断他是哪种设计模式(我指那些不具备固定特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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