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个例子,假如简单的代码是这样的:function bar(){return 1;}foo=bar(); //foo=1;console.log(typeof foo); //'number'在这里foo并不是一个函数,而是一个数字。但是,如果写成下面的这种格式:foo=function bar(){return 1;}console.log(typeof foo); //'function'这个时候,foo是一个函数了。不太明白是什么造成了这两者之间的区别。另外我手边有一本高程三,请问在这本书里面我应该看哪一块的内容,来更好地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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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然的你
TA贡献1841条经验 获得超3个赞
foo=bar() bar函数已经执行了 foo等于他返回的值 1
var num = 1;是在当前域中声明变量. 如果在方法中声明,则为局部变量;如果是在全局域中声明,则为全局变量。 而 num = 1 事实上是对属性赋值操作。 首先,它会尝试在当前作用域链(如在方法中声明,则当前作用域链代表全局作用域和方法局部作用)中解析 num; 如果在任何当前作用域链中找到num,则会执行对num属性赋值; 如果没有找到num,它才会在全局对象(即当前作用域链的最顶层对象,如window对象)中创造num属性并赋值。 注意!它并不是声明了一个全局变量,而是创建了一个全局对象的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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