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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教程中的Dog为Animal的一个子类并继承Animal。那么在主函数中定义Animal A = new Dog();和直接定义Dog A = new Dog();有什么差异呢??
2015-09-16
源自:Java入门第二季 升级版 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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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这是一种面向对象的思想。 然后“前者只能调用重写的后者可以调用整个子类里的?这样理解正确吗? ”Dog继承了Animal之后,可以拥有Animal的通用方法,在Dog里面不用再去实现。
前者用到了多态(用父类来接收子类的实例是多态的最常见的形式),而后者并没有多态的概念。
Hed_geh0g 提问者
_潇潇暮雨 回复 Hed_geh0g 提问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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