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rtNum不加()问题的引申
看了好几个回答,说是调用函数体而非调用函数。记得这种不带引号不加前缀后缀直接写的字符都是作变量理解的。
那此处的用法发可以这么理解吗:一个函数在定义的同时也定义了同名的变量,其值等于该函数的函数体。
这样理解对吗?还是sort()函数(或者特定一类函数)中特有的调用方法呢?还我的基础认知有误?
看了好几个回答,说是调用函数体而非调用函数。记得这种不带引号不加前缀后缀直接写的字符都是作变量理解的。
那此处的用法发可以这么理解吗:一个函数在定义的同时也定义了同名的变量,其值等于该函数的函数体。
这样理解对吗?还是sort()函数(或者特定一类函数)中特有的调用方法呢?还我的基础认知有误?
2020-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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