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url函数的名称参数,感觉是两个步骤,而不是两种写法?
我感觉这只是“使用include引用另一个url配置文件”这种情况的两个必须步骤,而不是两种写法。
1、根urls,写在include()的第二个参数位置, namespace= 'blog'
2、应用下则卸载url()的第三个参数位置,name='article'
如果没有在根urls中使用include,那么应用下是没有urls.py文件的吧?
所以我感觉这是两个步骤,不是两种写法。
如果我的url全都写在跟urls.py中,那app_name和url_name该怎么定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