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器优先级的问题
如图,想知道为什么第二个方框显示的是子选择器的样式而不是类选择器的样式???
如图,想知道为什么第二个方框显示的是子选择器的样式而不是类选择器的样式???
2017-03-18
特殊性:
标签的权值为1,类选择符的权值为10,
ID选择符的权值最高为100。例如下面的代码:
p{color:red;} /*权值为1*/
p span{color:green;} /*权值为1+1=2*/
.warning{color:white;} /*权值为10*/
p span.warning{color:purple;} /*权值为1+1+10=12*/
#footer .note p{color:yellow;} /*权值为100+10+1=111*/
注意:还有一个权值比较特殊--继承也有权值但很低,
有的文献提出它只有0.1,所以可以理解为继承的权值最低。
权值越高,就会被应用。
同理,.first>span 的权值大于 .blue类的权值,所以使用.first>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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