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赞回答 / finalObject
两者都能实现功能,之所以分开写,是希望把处理代码和显示代码分开,那个函数就负责,你输入一个数字,我返回给你一个状态,这个状态里包含了所有信息,后面那个switch,只不过是帮忙把这个状态信息表现了出来(通过终端打印的方式)这样做的好处是,可能在别的场景中,比如说我写了一个图形界面,这时候我要表现这个信息,可能就是更新界面了,这个时候,我原先函数是不需要变的,变得只是负责显示部分的代码。至于什么时候用枚举,我觉得不用刻意强求,知道有这么一个东西,实战中慢慢的就会知道什么时候用这个了
2019-02-01
最新回答 / 慕数据021159
在看后面的视频中我逐渐明白了如何回答自己这个问题:借用刘老师视频中的话:“方便的构造函数认为当自己在最终调用指定的构造函数时(必须的),self 才被构造出来。”那么只需要在当前的方便的构造函数中传入那个在最终调用指定的构造函数时所传入的值,就可以了。回归到本例中,就是“在当前的方便的构造函数中传入group : "" 就可以了”
2019-01-29
最赞回答 / 梁华建
解决了 我是把可选型的var 写成let了 既然是let 但是你又不在构造函中给他赋值 ,那么这个let在那个构造函数中就变得没有用处 当用户调用这个let的时候就会出现问题了!
2019-0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