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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ent 我感觉应该叫直系祖先
有个同学说找到了祖先的兄弟是因为开始的选择表达式'.item-b'匹配了两个元素,这时的JQ对象的集合里就有两个元素,
.parents()相当于两个对象分别执行了找直系祖先的操作,然后结果返回到一个新的JQ对象中。
看到这里,前几名点赞的同学的观点都不能全信了。。
$('.left').find('li:last').css('border','2px solid blue')
我就是想不明白,如果单纯为了修改最终节点的CSS样式,为什么不这么写?
$('.left li:last').css('border','2px solid blue')

还有文章中的写错了吧
【选择器 context 是由 .find() 方法实现的;因此,$('li.item-ii').find('li') 等价于 $('li', 'li.item-ii')。】
不应该是等价于$('li.item-ii li)吗???
.right div 包含子孙,如果是.right>div,只有一个div有背景色
remove()不会彻底删除,是把元素的数据和事件清空并移除元素到内存中。
看来要去一趟w3c

最新回答 / Mono0
我的理解是,遍历会返回所有的结果,而选择器只是起一个选择的作用
也就是clone()只是复制结构,事件丢失,在克隆体中无法继续本体的功能
clone(true)复制结构与事件,在克隆体中可以继续本体的功能 console.log(1)没作用的吧
为什么一直用arron,因为本课程的老师叫arron,这叫品牌效应。js高程里面举得例子里都含有作者的名字Nickolas,个演电影的非要来写代码,赫赫!

最赞回答 / 朝闻道夕
第一,find()是遍历当前元素集合中每个元素的后代,所以你那个$('item-2').find('li').$中不应该是兄弟的class名,而应该是其父辈的ul,<ul class="level-3">                <li class="item-1">1</li>                <li class="item-2">2</li>                <li class="item-3">...
B插入A 两种写法
A.append(B);
B.appendTo(A);
button{
position:absolute;
top:50px;
}将button固定住布局好看点。。
var $body = $(&#039;body&#039;);
var $button = $(&#039;button&#039;);
$button.on(&#039;click&#039;, function() {}
选择button节点
.quertSelector选择第一个选择器
我想知道class aaron是什么东西。一定要有这个么?
(index % 2 !=0)这样就好理解了,要余数是1的
课程须知
1、有HTML/CSS基础 2、有JavaScript基础
老师告诉你能学到什么?
1、jQuery的语法 2、jQuery节点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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