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赞回答 / 游学者_伆盳訫啽
我在你的代码中添加了console.log(index);<...图片...><...图片...>控制台爆出错误(后面部分没有截取)。我不清楚你的index的初始值是为0还是-1,根据你的代码来看,应该是从-1开始,那么第一个...
2016-08-02
已采纳回答 / 慕函数9642432
应该都可以,如果严谨一点的话,应该是t<10,这样面板上侧就不能够拖动到浏览器的最上方了;而如果是t<0的话,面板上侧仍可以拖到浏览器的最上方,只不过是拖动完之后,再回到t=10处
2016-08-01
最赞回答 / 慕盖茨4878874
主要作用就是为了代码能够适应不同的浏览器,在这个句柄中我们看到有三个判断:if(element.addEventListener){} else if(element.attachEvent){} else{} 就是为了后面代码调用function(element,type,handler){}这个函数时候,能够让调用的代码产生作用,如果我们不用句柄,很可能就是调用的代码在不同的浏览器有的有效果有的却没效果(这三条语句就保证了在所有浏览器都能正确执行我们所调用...
2016-08-01
最赞回答 / 一个学渣
你需要用到事件的事件对象(属性和方法)的时候,例如IE的target,type,stopPropagation这些,就要引入event参数,第一个问题的第二段代码没有涉及 那些属性和方法,所以不需要引入event参数
2016-08-01
最新回答 / 一个学渣
最好用英文命名,括号那里改了,下面也要改例如改为(a,type,b)那部分代码就应该改为如下: // 封装添加事件监听程序 function addEvent(a,type,b){ if(a.addEventListener){ a.addEventListener(type,b,false); }else if(a.attachEvent){ a.attachEvent('on'+type,b); ...
2016-07-31
最赞回答 / 唯盼温暖亦如初
1、把你的全部代码复制到编辑器里,第31行,也就是‘}’(window.onload{}的后括号)应该放在addEvent(close,"click",hideLogin);这行代码的后面。使addEvent能够被识别为方法调用。2、还有一个错误,addEvent(Login_btn,"click",showLogin); 中的“Login_btn”单词与上面声明的“login_btn”不一样。像这种长串单词还是ctrl+c、ctrl+v,比较不容易出错。建议:下次出错学会用浏览器调试工具,在那里发现错误...
2016-0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