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采纳回答 / 慕函数4958351
写法是正确的,使用switch语句会比较简洁,switch(表达式),表达式获取index的值然后和case 比较,之后执行case后面的语句。和你用if 语句写理解是一个意思
2016-02-28
最新回答 / 一只特立独行的doge
我试了下,两个ol下的li会被看成一组,就是两个ol总共有四个li,你如果写$('li:eq(2)')那就改变的是第二个ol里面的第一个li
2016-02-28
最新回答 / 卡迪亚兹
<...code...>用css()方法添加的CSS样式是行内样式,<...code...>这个时候要让添加的CSS属性取消,就需要用removeAttr()方法,移除行内的"style"
2016-02-28
使用:first过滤选择器可以获取指定父元素中的首个子元素,但该选择器返回的只有一个元素,并不是一个集合,而使用:first-child子元素过滤选择器则可以获取每个父元素中返回的首个子元素,它是一个集合,常用多个集合数据的选择处理。
2016-02-27
$("#id") id选择器
$("element")元素选择器
$(".class")类选择器
$("element")元素选择器
$(".class")类选择器
2016-0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