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选区工具画圆。按住shift画正圆;同时按住alt+shift是从中心开始画正圆。 2.【编辑】【填充】。alt+delete是前景填充。ctrl+delete是背景填充。 3.选区相加shift,选区相减alt,选区相交shift+alt。查看全部
-
1.在选区相加选项时,按住alt可自动切换为相减。查看全部
-
1.使用选取工具(圆形&矩形)时,按住shift键可使选区成为正圆、正方形。 2.ctrl+d 取消选区。 3.反向选择 ctrl+shift+I。 4.ctrl+U 调出【色相/饱和度】面板 5.选区画好后,在选取外单击,选区消失;在选区内点击,无变化;选择移动工具拖动选区,选区内内容被抠出;选择移动工具,按住alt键拖动选区,选区被复制。 6.ctrl+J = ctrl+c + ctrl+v。 7.ctrl+E 向下合并图层查看全部
-
快捷键: ctrl+r:标尺 alt+滚轮:放大/缩小 空格:抓手工具 ctrl +:放大 ctrl -:缩小 ctrl+0/双击放大镜:实际大小 --------------------------------------------- 视图菜单: 1、ctrl+r:调出标尺 2、点击移动工具(左侧第一个,箭头+十字方向的图标),双击:调出首选项,可以进行各项设置 3、校样设置、校样颜色:点击校样颜色,会从RDB转成CMYK 4、色域警告:色域警告部分是能正常显示,但是不能正常打印的区域 补充知识: (1)RGB是光色,颜料的三原色,目前的显示器大都采用RGB;CMYK是印刷业用的,要想打印照片,必须先转成CMYK; (2)RGB为红、黄、蓝,有3个8位的颜色通道,形成24位图像;CMYK为C青色、M洋红、Y黄色、K黑色四种油墨,有4个8位的颜色通道,形成32位图像。 5、像素长宽比:修改比例后,放大到最大感受下,再缩小到原图感受下 6、放大缩小:放大镜;ctrl+“+、-、0、1”,0是适应当前屏幕,1是100%;alt+鼠标滚动;结合导航器(窗口——调板)一起使用 7、新建参考线:单一参考线,可以固定位置,可以用在栅格规范中的横向辅助线 8、新建参考线版面:可以用来建立栅格,注意装订线距离 9、显示——网格、像素网格、参考线 10、左侧工具栏分为:选择和移动,修图与绘图,矢量工具,放大镜与抓手查看全部
-
*移动工具 快捷键是[v]。 *图像无法移动是因为模式不对,要在工具栏【图像】【模式】中选择【RGB颜色】。 【图片的拼合】 1、手动拼合: (1)修改画布大小 (2)把被拼合图片放到画布上 (3)F7调出图层,修改透明度,对齐(不对齐的时候可以用旋转、放大缩小来对齐),裁剪 (4)重合部分的图层可使用选框工具选中,然后delete删除,使图像拼合的更加自然 2、自动拼合: 文件——自动——photomerge(图片融合)——选中版面——选择源文件——OK查看全部
-
【裁切工具】 1.快捷键是[c]。 2.双击可结束裁剪。 3.裁剪工具栏中的【透视】功能,可实现倾斜目标的归正。 4.ProPoster可实现大型图像的裁切。查看全部
-
色相/饱和度: * 选定特定颜色后,则调整只对选定颜色有效,调整下方长条或用试管进行加减,可以改变选定的颜色。 * 下方长条中灰条中颜色为绝对改变,灰条与指针之中颜色为羽化 色彩替换: * 替换选定颜色为另一指定颜色,通过吸管的加减以及容差的调整,改变选定的颜色范围 * 替换色相数值范围在+180与-180之间 通道混合器: * 通过改变三个通道颜色的来源比例,从而改变特定颜色 * 输出通道不代表输出颜色,选择任意输出通道进行调整并不是只调整特定颜色,而是会对整幅画面进行调整 可选颜色: * 调整目标色彩的色偏(注意区别通道混合器,可选颜色对颜色进行调整,通道混合器对通道进行调整) 照片滤镜: * 对整幅画面进行色彩调整 变化: * 对目标色调进行调整查看全部
-
1.放大镜和导航器结合使用,吸管和信息结合使用 2.OCR是指把jpg图片转化为txt文件,图片为输入,文本文档做输出。查看全部
-
1、任何状态下按住空格,光标会变成抓手工具。 2、alt+t 是变形工具快捷键。 3、图片拖至另一图像中时,按住alt可复制 4、调整图片分辨率时,要先选择【图层】—【智能对象】—转成智能对象(矢量化)。 5、新建图层 可选择【照片】模式,进行证件照的制作(若要打印,则新建5*7,300dpi)。查看全部
-
shift+tab键,切换右侧工具栏显示查看全部
-
CTRL+SHIFT+I 反选查看全部
-
中间的试管 选中哪个偏灰查看全部
-
lab通道中a的b(l是明度)查看全部
-
选框工具 选中区域 delete(去掉多余图层 让图片看起来更自然)查看全部
-
ctrl+c ctrl+v ctrl+t进行覆盖去logo等查看全部
举报
0/150
提交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