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事件对象查看全部
-
事件处理程序查看全部
-
事件处理程序查看全部
-
事件处理程序,true:事件捕获 false:事件冒泡查看全部
-
IE中的事件对象: 1.type属性,用于获取事件类型 2.srcElement属性,用于获取事件的目标 3.cancelBubble属性,用于阻止事件冒泡 设置为true表示阻止冒泡,设置为false表示不阻止冒泡 4.returnValue属性,用于阻止事件的默认行为 设置为false表示阻止事件的默认行为 function showMes(event){ event = event window.event;//兼容IE8之前的浏览器 var ele = event.target event.srcElement; alert(ele); }查看全部
-
事件对象查看全部
-
三、事件对象查看全部
-
Event对象的keyCoden属性用于得到键盘对应键的键码值查看全部
-
加括号——调用函数 只要是要调用函数执行的,都必须加括号。 此时,function()实际上等于函数的返回值。(没有返回值也已经执行了函数体内的行为)。就是说,只要加括号的,就代表将会执行函数体代码。 不加括号——指定函数引用 把函数名作为函数指针,用于传参,此时不是得到函数结果,因为不会运行函数体代码。它只是传递了函数体所在地址,在需要时找到函数体去执行。查看全部
-
DOM2级删除事件不能直接使用匿名函数。 btn3.addEventListener('click',function(){alert("this.value");},false); //添加事件有效 btn3.removeEventListener('click',function(){alert("this.value");},false); //删除事件无效 因为匿名函数看起来是一样的,其实是两个不同的对象。 btn3.addEventListener('click',function(){alert("this.value");},false); btn3.removeEventListener('click',function(){alert("this.value");},false); 这两行代码中的function(){alert(alert("this.value"));}看上去是同一个东西,实际上是不同的对象,而removeEventListener要求函数必须一样。 所以addEventListener最好还是用将匿名函数赋值给某个变量 addEventListener('click',showValue,false); removeEventListener('click',showValue,false); 这样就不会出bug了。查看全部
-
键盘事件: keyDown:当用户按下键盘上的任意键时触发,而且如果按住不放的话,会重复触发此事件 keyPress:当用户按下键盘上的字符键时触发,而且如果按住不放的话,会重复触发此事件 keyUp:当用户释放键盘上的键时触发查看全部
-
DOM2级事件处理程序 定义了两个方法--用于处理指定和删除事件处理程序的操作: addEventListener()添加事件监听程序 removeEventListener()移除事件监听程序 三个参数设置;事件名称,处理方法(函数),布尔值--false:表示在冒泡阶段调用事件处理程序(可以最大限度的兼容浏览器),一般设为false;true表示在捕获阶段调用事件处理程序 btn3.addEventListener('click',showMes,false); 注意: 1、若事件名称有on,则需去掉on。onclick --> click,onmouseover --> mouseover等等; 2、false 最大限度兼容所有浏览器--事件冒泡流。 3.通过addEventListener添加的事件只能通过removeEventListener来删除。--参数要与添加事件时相同 btn3.removeEventListener(参数);//参数必须和btn.addEventListener的参数一致,删除事件监听 DOM0级和DOM2级事件处理程序可以给一个事件绑定多个函数,事件触发的时候会按照绑定顺序执行各个函数。如下所示: btn3.addEventListener('click',showMes,false); btn3.addEventListener('click',showMes,function(){alert(this.value);},false); 缺点:IE不支持该事件查看全部
-
DOM0级事件处理程序 (用得比较多) 较传统的方式:把一个函数赋值给一个事件处理程序的属性。 优点:简单,跨浏览器的优势 var btn2=document.getElementById("btn2");---先获取出元素,定义对象 //取得btn2按钮对象 btn2.onclick=function(){alert('这是通过DOM0级添加的事件!')}----让 事件以对象的属性 的形式出现。 //给btn2添加onclick属性 btn2.onclick=null;-----删除onclick属性。查看全部
-
HTML事件处理程序(现在不建议使用了):事件直接加在HTML代码中 缺点:HTML和js代码高耦合,如果修改,就要修改两个地方--HTML元素内和script函数。查看全部
-
事件冒泡:从最内层至最外层(最常用) 事件捕获:从最外层至最内层查看全部
举报
0/150
提交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