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ug状态 | 含义 |
new | 新建 |
open | 分配 |
closed | 关闭 |
reopen | 重新打开 |
abandon | 丢弃 |
fixed | 已修改 |
reject | 拒绝 |
duplicate | 重复 |
postpone | 延期 |
Bug状态流程图
对Bug的处理
开发组长/经理
每天对Bug进行分配,标注处理意见,给定优先级(发版前必须三方:需求、开发、产品共同确定)。问题分配时,应尽可能将咨询类、理解错误类等问题处理掉,而不是留给开发人员。有可能是需求的问题,分配给需求人员。定期对Bug库分析,找出常出错的模块,进行代码审查
开发人员
分析Bug,写出问题原因,修改Bug;实行Bug优先原则,严重程度B-Major类或紧急程度3-High类以上(包含)bug5个或5个以上,停止新功能的开发。
需求人员
解释需求,给出处理意见,将Bug库中的建议整理成需求文档。评审确定后列入开发计划
测试人员
不参与问题的优先级的定位,只用Bug级别反映Bug的严重程度。验证Bug是否已被解决
测试组长/经理
审核测试人员提交的Bug。定期对Bug库进行分析,描绘出曲线图等,报告现状、预测趋势。在测试总结报告中给出意见
产品人员
可以对优先级和处理意见等进行审核,如果有意见,和项目组商量定夺
Bug状态(Status):指缺陷通过一个跟踪修复过程的进展情况。包括New、Open、Reopen、Fixed、Closed及Rejected等
New | 为测试人员新问题提交所标志的状态。 |
Open | 为任务分配人(开发组长/经理)对该问题准备进行修改并对该问题分配修改人员所标志的状态。Bug解决中的状态,由任务分配人改变。对没有进入此状态的Bug,程序员不用管。 |
Reopen | 为测试人员对修改问题进行验证后没有通过所标志的状态;或者已经修改正确的问题,又重新出现错误。由测试人员改变。 |
Fixed | 为开发人员修改问题后所标志的状态,修改后还未测试。 |
Closed | 为测试人员对修改问题进行验证后通过所标志的状态。由测试人员改变。 |
Rejected | 开发人员认为不是Bug、描述不清、重复、不能复现、不采纳所提意见建议、或虽然是个错误但还没到非改不可的地步故可忽略不计、或者测试人员提错,从而拒绝的问题。由Bug分配人或者开发人员来设置。 |
Bug严重级别(Severity,Bug级别):是指因缺陷引起的故障对软件产品的影响程度。由测试人员指定。
A-Crash | 错误导致了死机、产品失败(“崩溃”)、系统悬挂无法操作; |
B-Major | 功能未实现或导致一个特性不能运行并且不可能有替代方案; |
C-Minor | 错误导致了一个特性不能运行但可有一个替代方案; |
D-Trivial | 错误是表面化或微小的(提示信息不太准确友好、错别字、UI布局或罕见故障等),对功能几乎没有影响,产品及属性仍可使用; |
E-Nice to Have(建议) | 建设性的意见或建议。 |
溃”)、系统悬挂无法操作; | |
B-Major | 功能未实现或导致一个特性不能运行并且不可能有替代方案; |
C-Minor | 错误导致了一个特性不能运行但可有一个替代方案; |
D-Trivial | 错误是表面化或微小的(提示信息不太准确友好、错别字、UI布局或罕见故障等),对功能几乎没有影响,产品及属性仍可使用; |
E-Nice to Have(建议) | 建设性的意见或建议。 |
Bug优先级(Priority):指缺陷必须被修复的紧急程度。由Bug分配者(开发组长/经理)指定。
5-Urgent | 阻止相关开发人员的进一步开发活动,立即进行修复工作;阻止与此密切相关功能的进一步测试 |
4-Very High | 必须修改,发版前必须修正 |
3-High | 必须修改,不一定马上修改,但需确定在某个特定里程碑结束前须修正 |
2-Medium | 如果时间允许应该修改 |
1-Low | 允许不修改 |
功能模块(Subject):TD中需在TestPlan页中定义好Subject,才能在Defects页中使用。
问题描述、附件附图请参见后面第四部分‘Bug描述要求’的有关内容。
处理意见:开发组长/经理(或具体Bug分配人员)在审核新Bug时、将Bug分配给开发人员解决前,需要给出该Bug的处理意见。
Fixable | 可修改。表示Bug可以被修复或更正 |
Duplicated | 重复。表示该Bug已经被其它测试人员找出来了(‘纯粹’重复),或者开发认为原因是相同的(但从测试来看,认为出现的地方有所不同、表现有所不同等) |
Postponed | 延后。由于时间、进度、重要程度或者技术/需求等方面的原因,认为不能解决、须延期解决、或者本版不做留待到后续版本解决的Bug。 (注:因‘Bug状态’字段中也有该值,根据各组各自使用情况,可以只保留一个,或者开发/测试各有侧重地使用这两个Postponed) |
By Design | 因设计结构问题无法修改。测试人员认为是Bug,不符合逻辑,也不符合用户的要求,但开发人员则认为是按照设计做的、只能如此处理,否则修改代价太大 |
Can’t Reproduce | 不可复现。不能重现(如因Bug出现的环境重现不了了),或以前出现的某个Bug自动消失了(可能是在处理其他Bug的时候把这个Bug 一并修复掉了)。 (注:因TD本身亦带有‘是否复现(Reproducible)’字段,根据各组各自使用情况,可以用它来标识,或者不用它而在‘处理意见’字段中用该值标识出) |
Disagree With Suggestion | 不同意所提意见或建议,不采纳 |
Not Error | 不是问题。测试人员提错了 |
Won’t Fix | 这个Bug是一个错误,但还没有重要到非要更正不可的地步,可以忽略不计 |
说明:
1. 定为Duplicated的Bug,必须注明和XXXbug重复
2. 测试人员对标明为Duplicated的Bug复测,需要XXXBug修改后方可进行
3. 定期回顾Can’t Reproduce,Postponed
4. 定期整理By Design
其它一些字段(及所定义的枚举值)的定义解释,供有需要用到的组参考:
测试状态(TestState):新提交的Bug定位标准。由测试人员指定。一般有8个(提交Bug时给出)
1-New Defects(或写成Defect) | 新Bug |
2-Second Defects(或写成SB) | 复测时新出现的Bug |
3-Faculative | 偶发性 |
4-Reappear | 原来修改过的问题又重新出现 |
5-By Requirement | 需求要求但没有做的功能 |
6-Suggestion | 需求需要完善 |
7-Differ With Requirement | 与需求不一致 |
8-By Design | 设计要求但没有做的功能 |
复测状态(ReTestState):复测时给出的状态,测试人员对于经过验证的Bug应按以下几种标准进行定位。由测试人员指定。一般有1-OK、2-PD、3-DV、4-NB、5-NR、6-AR。
OK | 正确 |
PD | 此问题悬而不决 |
DV | 有错误可以暂时不考虑 |
NB | 不是错误 |
NR | 不能复现的错误 |
AR | 需求不明确 |
问题定位:
Calculate_error | 计算错误,指计算过程中、计算结果错误。 |
Data_error | 数据错误,指非计算结果类的数据错误。 |
Graphics_error | 图形错误,指绘图、图形显示、图形编辑时发生的错误。 |
Interface_error | 界面错误 |
Requirement_error | 需求错误 |
Function_error | 功能错误 |
Unknown_error | 未知错误 |
缺陷来源(Source):指引起缺陷的起因。
Requirement | 由于需求的问题引起的缺陷 |
Architecture | 由于构架的问题引起的缺陷 |
Design | 由于设计的问题引起的缺陷 |
Code | 由于编码的问题引起的缺陷 |
Test | 由于测试的问题引起的缺陷 |
Integration | 由于集成的问题引起的缺陷 |
类型(Type):是根据缺陷的自然属性划分的缺陷种类。
F- Function | 影响了重要的特性、用户界面、产品接口、硬件结构接口和全局数据结构。并且设计文档需要正式的变更。如逻辑,指针,循环,递归,功能等缺陷 |
A- Assignment | 需要修改少量代码,如初始化或控制块。如声明、重复命名,范围、限定等缺陷 |
I- Interface | 与其他组件、模块或设备驱动程序、调用参数、控制块或参数列表相互影响的缺陷。 |
C- Checking | 提示的错误信息,不适当的数据验证等缺陷。 |
B- Build/package/merge | 由于配置库、变更管理或版本控制引起的错误 |
D- Documentation | 影响发布和维护,包括注释。 |
G- Algorithm | 算法错误。 |
U- User Interface | 人机交互特性:屏幕格式,确认用户输入,功能有效性,页面排版等方面的缺陷 |
P- Performance | 不满足系统可测量的属性值,如:执行时间,事务处理速率等。 |
N- Norms | 不符合各种标准的要求,如编码标准、设计符号等。 |
(以上依各组实际情况可以作适当调整)
项目组各角色在Bug库中的权限
管理员:全部权限
测试组长/经理:全部权限
测试人员:可添加Bug、不能删除Bug、可添加注释评论(R&DComments)、不可修改他人所提Bug、可调整:Bug概要(题目,Summary)、问题描述、附件附图(Attachments)、Bug状态、Bug级别、测试版本、测试产品、功能模块、测试状态、问题定位、复测状态、注释评论(R&DComments)、复测人、复测日期、修改人
开发人员/需求人员:不能删除Bug、可添加注释评论(R&DComments)、可调整:注释评论(R&DComments)、是否复现、Bug状态(不过无法直接标为closed)、问题描述、处理意见、待测版本、修改人、修改日期。可添加Bug。
开发组长/经理/需求经理:除了开发人员的权限,还可调整:优先级别、责任人、Bug概要(题目,Summary)、附件附图(Attachments)
项目经理:可添加Bug、可添加注释评论(R&DComments)、可修改字段:Bug概要(题目,Summary) 、问题描述、附件附图(Attachments)、Bug状态(不过无法直接标为closed)、修改人、优先级别、问题定位、处理意见、注释评论(R&D Comments)、是否复现、责任人、待测版本。也可删除Bug,但要与测试组长/经理协商。
不属于项目组成员的其他人如研发中心经理组成员等,有必要查看TD库的话,可分配给其帐号及查看的权限。
Bug描述要求
Bug描述的要求为分类准确、叙述简洁、步骤清楚、有实例、易再现、复杂问题有据可查(截图或其它形式的附件)。测试组长/经理把关,以开发人员的角度来审查Bug描述,看其是否描述清楚了Bug,不好描述的把工程文件或截图作为附件提交。具体要求为:
问题描述一般格式:问题描述时,建议分几步描述:模块或功能点=>测试步骤=>期望结果=>实际结果=>其它信息,可依实际情况调整;
单一:尽量一个报告只针对一个软件缺陷,报告形式应方便阅读。在主报告之后应注明不同的条件;
简洁:每个步骤的描述应尽可能简洁明了。只解释事实、演示和描述软件缺陷必要的细节,不要写无关信息;
再现:问题必须在自己机器上能复现方可入库(个别严重问题复现不了也可入库,但需标明);
复杂的问题应附截图补充说明或直接通知指定的修改人;考虑到网络数据传输效率,截图的文件格式建议用JPG或GIF,不建议用BMP;抓图可用TestDirector自带的功能,亦可用HyperSnap之类的专用抓图工具。
报告中不允许使用抽象词句:比如“有错误”之类;
有关操作系统特征问题:应在不同操作系统上进行操作,看是否能重现,并在Bug报告中标识;
Bug描述示例:
例一 河北98土建标准换算 操作: 1.输入9-24 2.F8 3.在F8输入10 期望结果:进行换算 实际结果:提示“输入的厚度应大于20” | 例二(模块或功能点也可在‘功能模块’字段中规定,则Bug描述中就不必写了) 操作: 1.打开新建向导; 2.在“新建”中的“项目名称”中输入>80个字符; 3.点击“下一步” 期望结果:“项目名称”应<=80个字符,输入大于80个字符,点击“下一步”应有错误提示 实际结果:进入“比重调整”界面 | 例三(程序员知道期望结果的情况下) 云南98土建 操作: 1.输入13-170 2.F5 3.在F5中修改3240008的名称, 处于编辑状态 4.到人材机,再回来 实际结果:F5中变白板 注:若3不处于编辑态切换则正常 | 例四(建议、需求类) 功能:预算页,子目排序后可恢复原顺序 用途:用户误操作后可复原 |
注:所有项目采用TestDirector进行Bug管理,该工具能从测试步骤自动生成Bug报告,因此对于Bug描述要求在测试方案用例设计(在TestPlan页中)阶段就可以进行控制。
附:好的Bug报告应满足以下几方面的要求:
结构清晰
复现故障再写报告
隔离Bug:更改条件复测
归纳:是否其他模块也有相同的Bug
比较:其他测试用例是否使用到此Bug
总结:报告的开头有Bug的总结
精简:不要有多余的步骤和语言
无歧义:语言明确
中立:无批评性语言
讨论:将要发出的报告送其他测试人员讨论
小结
通过专业的技术测试出精确的Bug;
通过准确的文档报告Bug;
通过良好的沟通使Bug尽快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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