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vaScript学习笔记(二)
对象:
对象是名值对(属性和方法)的无序(区别于数组)集合
创建: new 和{ }
扩展: 向对象增加新属性(意味着在运行时修改实例!) 运算符:“.”或者“[]”
constructor:可以判断类型,不过和typeof不同,返回的是一个对象
prototype:对象的结构
属性:(变量)
作用域
var: 局部变量,即该变量作用域为最内层的函数体内
方法:(函数)
JavaScript支持首类(First-Class)函数,即将函数处理为对象。所以可以被:赋值给变量(=)、存储为数组元素、当做返回值等。
this:
简单记忆:
全局函数(页面中简单声明的函数):window
DOM事件处理程序(处理DOM事件的函数):与该事件关联的DOM元素(注意事件冒泡)
构造函数:该实例本身
理解:
通常情况下,this总是指向调用该函数的对象(所谓的“运行时确定”)
特例:apply()和call(),this指向以上两函数的参数对象
闭包:
表现形式:
定义在一个函数内部的函数
功能:
能够读取其他函数内部变量
将函数内部和函数外部连接起来
让这些变量的值始终保持在内存中
数组:
一个有序的(区别于对象)值集合,这些值可以是不同的类型
创建:new Array() 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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